省防办:进一步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2022-07-19 09:23:13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 编辑:湛媛媛 |          浏览量:7273

近日,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点》,要求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抓好“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转后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工作,做到“六个提前”,即风险提前识别、转移方案提前制定、督导和技术人员提前下沉、地质灾害预警提前下达、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应急救援力量提前铺排,全力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要解决好“转移谁”的问题。坚持隐患点和危险区双控,精准识别隐患点,科学划定危险区,提前确定转移人员。重点转移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风险点受威胁人员,易崩易滑地段建房、陡坎陡坡脚下建房不加防护的住户;山边、溪边、坡边、崖边、沟边、沟口、滑坡地带边有险情苗头的住户,低洼点、山腰点等自然条件不好的住户,山洪易发区内残坡积层较深的山坡地住户;病险水库、尾矿库、头顶库和骨干山塘下游群众,溪河两边位置较低处、双河口交叉处及河道拐弯凸岸的居民土坯房、浸水房住户;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残障人士、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在建工地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受威胁人员,要坚持应转早转、应转尽转。

二要解决好“谁组织”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压实县乡政府和基层组织属地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相关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党员干部和群众骨干包户的转移避险包保责任制。要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将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情况下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风险隐患、危险区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分级分类建立转移人群和转移责任人台账,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提醒叫应和安全转移机制,做到转移避险定员定责、分片分块包干,风险区域全覆盖。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做好主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转移避险和先期处置工作。属地转移避险工作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网格员、风险隐患监测和防范责任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责任人具体实施。要充分发挥党员、村民骨干作用,落实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各级各类责任人要熟悉责任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风险隐患情况,掌握转移避险对象户数、家庭成员组成、人数、姓名、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强降雨期间要对转移避险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及时采取行动。

三要解决好“何时转”的问题。乡镇、村组防汛责任人要科学研判汛情,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要求,对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及时发布紧急情况转移避险指令,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转移避险,即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发生险情异动时、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特别是当夜晚出现以上三种情形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具体工作上要严格把握气象暴雨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三色”预警时段,当收到黄色预警时,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组织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户、切坡建房户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收到橙色预警时,所有中高风险区内住户应转尽转;收到红色预警时,所有临坡、临沟、临崖及其他危险区内的人员全部组织转移。有组织的大规模转移避险工作要尽量在夜晚来临之前完成。县级防办和乡镇村组防汛责任人、群测群防员、信息员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地告知提醒群众,当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约定的广播、铜锣、口哨、警报、电话、上门叫应等转移避险通知或信号时,要第一时间主动进行转移避险。

四要解决好“转到哪”的问题。各地要积极推进乡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并做好物资储备。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提前科学确定转移路线,预先准备好临时避险转移场所作为集中安置点。安置点的选定需经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危险性简易评估,避开地质灾害和暴雨山洪危险区域;并且以村组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一户一卡一案标准,采用集中避险、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等多种方式。提倡和鼓励对分散住户编制每户点对点避险转移安置场所方案或预案。转移路线必须避开滑坡、塌方等路段。各级各类转移避险责任人要提前熟悉安全转移路线,定期检查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通过“明白卡”或者开展演练等形式,提前将转移路线和安置点等必要信息告知危险区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

五要解决好“转后如何管理”的问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避险场所防火、防疫等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转移避险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服从统一安排,转移后要稳定安置度过危险期,绝不能“晚上转、白天回”“白天转、晚上回”。对人员已经全部转移的危险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动态巡逻巡查。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暴雨过后的隐患点、危险区进行评估,存在险情的要继续进行管控。紧急情况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对于不服从转移避险安排和不顾劝阻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要妥善安置转移避险群众,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到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要加强对转移群众的宣传教育,待警报解除并经转移责任人同意后方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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